一、进修人员要求
1.医院接收一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 学习,对于卫生支农对口医院、协作医院选派的进修人员优 先安排。
2.进修人员须有较高政治觉悟,遵纪守法,能自觉履 行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医疗工作。
3.医师系列:申请人必须是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所申请进修专业应与执业许可相一致。 医院原则上不接收执业助理医师的进修学习,若只有毕业证 无执业证和资格证按照实习生对待。
4.其他人员:按照国家卫生部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
5.需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6.协作医院、卫生支农对口医院医务人员的报名条件 同上。 二、进修期限要求 进修人员时间为 3 个月及以上。 三、进修申请流程 1.进修人员在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进修申请表(附件 1), 经所在医疗主管部门同意签章后,每月末之前向科研教育部递交。 2.科研教育部主管人员对申请进修人员递交的申请资 料进行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并复制存档备查,并通知报 到时间。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3.进修人员按照通知的报到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进 修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 及复印件、1 寸照片两张。经科研教育办公室审查后办理进 修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进修申请表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证书、证件等资料 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若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 章。 2.“单位进修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未按要 求开具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