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通过药剂科、药品器械供应科和机关职能部门认真细致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7月12日正式批准我院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机构”。据了解,我院是河南省仅有的5家获得这一重要资质的医院之一。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是国家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选取已经在备案系统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为及早取得备案资质,我院从今年5月份启动了该项备案申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完善备案注册资料,6月中旬就完成了备案信息的上传。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审核,于7月12日正式批准我院成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机构。
这次通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的专业共有22个,其中包括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骨科、肾病学、肿瘤科、内分泌、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神经外科、妇科、神经内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科、心电诊断、脑电、神经肌肉电图、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介入放射学等。完成备案后,这22个专业即可与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这次备案成功,对促进我院参与医疗器械研发,提升我院社会影响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金杨红 编辑/司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