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 “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决定,我院作为省属非企业法人单位榜上有名,获得“全省先进社会组织”奖牌和奖状。
“全省先进社会组织”是河南省民政厅授予省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荣誉称号,主要评选标准为“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作用明显,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我改制以来,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崇德、求精、仁爱、和谐”医院精神,狠抓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了快速稳定和谐发展,为濮阳市和中原油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医院建设发展过程中,我院坚持改制不能淡化党对医院的领导,不能消弱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建工作思路,努力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医院经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紧密结合医疗服务工作实际,狠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核心和广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连年获得省、市、局级荣誉称号。这次被河南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社会组织”,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我院发展成就和所做贡献的进一步肯定。 (司民权)